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:182 6974 6898(同V)
一、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认定国际贸易件
1、申请单位为科研单位、企业、个人、其他组织;
2、登记材料规范、完整;
3、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;
4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。
二、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认定形式
1、采取会议评价
需要对科技成果进行现场考察、测试,或需要经过答辩和讨论才能做出评价的,可以采用会议评价形式。由评价机构组织评价咨询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。
2、通讯评价
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、答辩和讨论即可做出评价的,可以采用通信评价形式。由评价机构聘请专家,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,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。通讯评价必须出具评价专家签字的书面评价意见。
以上就是《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认定国际贸易件及申报指南汇编》的相关内容,看完之后还有疑问可以致电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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